临沂第三中学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教师发展 > 评优树先 >
临沂三中评优树先实施意见
添加时间:2014-11-20 16:23:05         编辑:杜传强         来源:教务处
临沂三中评优树先实施意见
完善奖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干事创业、事争一流的工作积极性, 是精心打造学校“名师工程”和“服务育人”体系,尽快实现学校提出的“创办家长信赖、学生向往的品牌学校”的办学目标,真正落实“为师生提供最优质的教育服务”这一办学宗旨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促进教师快速成长,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经学校党总支研究决定,在每一年度的教师节前夕学校将对在各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予以表彰奖励,奖励办法如下:
一、 奖项
1、功勋班主任(教练员、辅导员)        2、十大品牌班主任
1、年度课赛之星                       4、十佳、优秀学科带头人
5、临沂三中名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   6、优秀教学奖
7、优秀服务奖                         8、优秀管理奖
9、优秀教师                           10、优秀班主任                            
11、优秀教育工作者                    12、优秀临时员工
二、奖励办法
(一)功勋班主任(教练员、辅导员)
1、功勋班主任:指在当年高考中成绩特别突出,升学人数明显领先于同类班级或有考入北大、清华等名牌大学的班主任。普通话必须达标(语文老师最低二级甲等(87分),其他学科教师二级乙等及以上(80分),教学辅助人员按国家公务员标准达标)。
(1)评选办法:每年一评,原则上每年评选2-3名,最多不超过5名。   
    (2)奖励办法:
①学校每年拿出1万元予以奖励,受奖人员平均分配。
②文理科有学生考入清华、北大的班级,学校另外设奖,每考1生奖励班主任及学科教师1万元,其中班主任奖金5000元,其他任课教师奖金共5000元。
③学校将优先推荐功勋班主任参加区级以上层次的评优树先活动。
④学校在教师节期间隆重表彰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2、功勋教练员、辅导员:所指导的学生在当年全国奥赛中获国家一、二等奖的文化课指导教师及考入北大、清华的艺体考生教练员、辅导员。普通话必须达标(语文老师最低二级甲等(87分),其他学科教师二级乙等及以上(80分),教学辅助人员按国家公务员标准达标)。
(1)评选办法:每年一评,名额不限,有则奖励,没有则不奖。
(2)奖励办法:
①每人次奖金不少于2000元,学校在每年的教师节期间隆重表彰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②学校将优先推荐功勋教练员、辅导员参加区级以上层次的评优树先活动。
(二)十大品牌班主任
3、 指在学校及社会具有广泛的积极影响,为学校作出突出贡献的功勋班主任或优秀班主任。普通话必须达标(语文老师最低二级甲等(87分),其他学科教师二级乙等及以上(80分),教学辅助人员按国家公务员标准达标)。
1、评选办法:每三年一评,从近三年的功勋班主任和优秀班主任中择优评选。
2、奖励办法:
①每人次奖金不少于3000元,学校在获奖年度的教师节期间隆重表彰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②学校将优先推荐参加区级以上层次的评优树先活动。
(三)年度课赛之星
    在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级以上课赛、综合技能比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的教师可荣获学校课赛之星奖。普通话必须达标(语文老师最低二级甲等(87分),其他学科教师二级乙等及以上(80分),教学辅助人员按国家公务员标准达标)。
1、评选办法:每年一评,有则奖励,无则不奖。
2、奖励办法:
    国家一等奖:奖金3000元;国家二等奖:奖金2000元;省级一等奖:奖金1500元;省级二等奖:奖金500元。学校在每年的教师节期间隆重表彰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十佳、优秀学科带头人
    是指师德高尚,业务能力及教学成绩突出,且在学科教学教研中能够很好地发挥组织及模范带头作用,学科整体教学成绩突出,教研科研成效显著的教研室主任及备课组长。普通话必须达标(语文老师最低二级甲等(87分),其他学科教师二级乙等及以上(80分),教学辅助人员按国家公务员标准达标)。
1、优秀学科带头人
    (1)评选办法:
 ①优秀学科带头人从教研室主任及备课组长中产生,每年一评。
 ②依据学科整体教学成绩及教研科研成效,每个年级评选3名优秀备课组长,教导处评选3名优秀教研室主任作为优秀学科带头人。
(2)奖励办法:学校在每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在予以物质奖励的同时并颁发荣誉证书。
2、十佳学科带头人
(1)评选办法:
     十佳学科带头人从优秀学科带头人中择优评选,每三年一评,共10名。
(2)奖励办法:
学校在相应年度的教师节期间进行隆重表彰,每人奖金不低于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临沂三中名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
1、评选办法:
    (1)依据临沂三中及市区评选办法进行评选,每三年一评,任期三年,教学新秀年龄不超过30周岁。普通话必须达标(语文老师最低二级甲等(87分),其他学科教师二级乙等及以上(80分),教学辅助人员按国家公务员标准达标)。
(2)评选时间与市区评选同步进行,逐级择优推荐。
2、管理及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六)优秀教学奖
1、评选办法:
(1)依据一年来的教学成绩综合评价,每年评选一次,具体办法由年级自行制定。
(2)指标分配:高一、高二为年级人数的1/4(含区教学奖),高三为年级教师总数的1/2(含市区教学奖),其中艺体信息等综合学科,高一高二年级可按相应人数比例单独划拨指标进行评选,评选依据为学生评教及学校常规检评成绩,高三综合学科有教学成绩可依据教学成绩评选,具体指标见附件。
(3)普通话必须达标(语文老师最低二级甲等(87分),其他学科教师二级乙等及以上(80分),教学辅助人员按国家公务员标准达标)。
2、奖励办法:优秀教学奖为单项奖,学校在每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在予以物质奖励的同时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优秀服务奖
1、评选办法:
    教辅职员按政教(含综治办、收发室)、教导、办公室、总务后勤四个组进行评选,指标为教辅人员总数的1/4。每年评选一次。各组指标有虚实之分,例如:假设政教处有职员7人,按比例应分实指标1人,虚指标1人;办公室有职员5人,应分实指标1人,虚指标1人;从两组的虚指标中再推选出实指标1人。
2、奖励办法:优秀服务奖为单项奖,学校在每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在予以物质奖励的同时并颁发荣誉证书。
(八)优秀管理奖
1、评选办法:
从学校领导中按1/4比例评选出优秀管理人员,每年评选一次。
2、奖励办法:优秀管理奖为单项奖,学校在每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在予以物质奖励的同时并颁发荣誉证书。
    (九)优秀教师
1、评选办法:
(1)上一年度考核成绩位于前60%,教学成绩位于年级前1/3,综合上述条件根据指标择优评选,每年评选一次。
(2)不宜量化教学成绩的音体美信等综合学科教师,综合部或年级依据学生评教及学校常规检评成绩按相应比例单独进行评选。
(3)每个年级按年级教师总数的1/6分配指标。
 2、奖励办法:学校在每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在予以物质奖励的同时并颁发荣誉证书。
   (十)优秀班主任
1、评选办法:
优秀班主任评选依据班级常规管理成绩及教学成绩综合评定,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指标为各年级班级总数的1/3。
2、奖励办法:学校在每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在予以物质奖励的同时并颁发荣誉证书。
(十一)优秀教育工作者
1、评选办法:
(1)优秀教育工作者分别从优秀服务奖和优秀管理奖中择优评选,由学校领导评议确定,各按人员总数的1/6进行评选。
2、奖励办法:学校在每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在予以物质奖励的同时并颁发荣誉证书。
(十二)优秀临时员工
1、评选条件:能够做到以校为家,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工作成绩突出,领导师生认可度高。
2、评选办法:先由部门推荐,然后经学校领导评议确定。总体指标为学校临时员工总数的1/7。
3、奖励办法:学校在每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在予以物质奖励的同时并颁发荣誉证书。
说明:凡每年评选一次的荣誉奖励,一年内累计有两个月以上不在岗者,不得参评;三年评选一次的荣誉奖励,三年内累计有一年不在岗者不得参评。
                            
                                 临沂三中
                                 
版权所有:临沂市第三中学                  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育才路98号                  电话:(0539)8296581
鲁ICP备11030767号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128753号
学校概况
校园动态
文明创建
党团工作
教学纵横
教师发展
学生发展
部门工作
校园安全
家校互联
临沂三中评优树先实施意见
添加时间:2014-11-20 16:23:05         编辑:杜传强         来源:教务处
临沂三中评优树先实施意见
完善奖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干事创业、事争一流的工作积极性, 是精心打造学校“名师工程”和“服务育人”体系,尽快实现学校提出的“创办家长信赖、学生向往的品牌学校”的办学目标,真正落实“为师生提供最优质的教育服务”这一办学宗旨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促进教师快速成长,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经学校党总支研究决定,在每一年度的教师节前夕学校将对在各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予以表彰奖励,奖励办法如下:
一、 奖项
1、功勋班主任(教练员、辅导员)        2、十大品牌班主任
1、年度课赛之星                       4、十佳、优秀学科带头人
5、临沂三中名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   6、优秀教学奖
7、优秀服务奖                         8、优秀管理奖
9、优秀教师                           10、优秀班主任                            
11、优秀教育工作者                    12、优秀临时员工
二、奖励办法
(一)功勋班主任(教练员、辅导员)
1、功勋班主任:指在当年高考中成绩特别突出,升学人数明显领先于同类班级或有考入北大、清华等名牌大学的班主任。普通话必须达标(语文老师最低二级甲等(87分),其他学科教师二级乙等及以上(80分),教学辅助人员按国家公务员标准达标)。
(1)评选办法:每年一评,原则上每年评选2-3名,最多不超过5名。   
    (2)奖励办法:
①学校每年拿出1万元予以奖励,受奖人员平均分配。
②文理科有学生考入清华、北大的班级,学校另外设奖,每考1生奖励班主任及学科教师1万元,其中班主任奖金5000元,其他任课教师奖金共5000元。
③学校将优先推荐功勋班主任参加区级以上层次的评优树先活动。
④学校在教师节期间隆重表彰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2、功勋教练员、辅导员:所指导的学生在当年全国奥赛中获国家一、二等奖的文化课指导教师及考入北大、清华的艺体考生教练员、辅导员。普通话必须达标(语文老师最低二级甲等(87分),其他学科教师二级乙等及以上(80分),教学辅助人员按国家公务员标准达标)。
(1)评选办法:每年一评,名额不限,有则奖励,没有则不奖。
(2)奖励办法:
①每人次奖金不少于2000元,学校在每年的教师节期间隆重表彰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②学校将优先推荐功勋教练员、辅导员参加区级以上层次的评优树先活动。
(二)十大品牌班主任
3、 指在学校及社会具有广泛的积极影响,为学校作出突出贡献的功勋班主任或优秀班主任。普通话必须达标(语文老师最低二级甲等(87分),其他学科教师二级乙等及以上(80分),教学辅助人员按国家公务员标准达标)。
1、评选办法:每三年一评,从近三年的功勋班主任和优秀班主任中择优评选。
2、奖励办法:
①每人次奖金不少于3000元,学校在获奖年度的教师节期间隆重表彰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②学校将优先推荐参加区级以上层次的评优树先活动。
(三)年度课赛之星
    在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级以上课赛、综合技能比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的教师可荣获学校课赛之星奖。普通话必须达标(语文老师最低二级甲等(87分),其他学科教师二级乙等及以上(80分),教学辅助人员按国家公务员标准达标)。
1、评选办法:每年一评,有则奖励,无则不奖。
2、奖励办法:
    国家一等奖:奖金3000元;国家二等奖:奖金2000元;省级一等奖:奖金1500元;省级二等奖:奖金500元。学校在每年的教师节期间隆重表彰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十佳、优秀学科带头人
    是指师德高尚,业务能力及教学成绩突出,且在学科教学教研中能够很好地发挥组织及模范带头作用,学科整体教学成绩突出,教研科研成效显著的教研室主任及备课组长。普通话必须达标(语文老师最低二级甲等(87分),其他学科教师二级乙等及以上(80分),教学辅助人员按国家公务员标准达标)。
1、优秀学科带头人
    (1)评选办法:
 ①优秀学科带头人从教研室主任及备课组长中产生,每年一评。
 ②依据学科整体教学成绩及教研科研成效,每个年级评选3名优秀备课组长,教导处评选3名优秀教研室主任作为优秀学科带头人。
(2)奖励办法:学校在每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在予以物质奖励的同时并颁发荣誉证书。
2、十佳学科带头人
(1)评选办法:
     十佳学科带头人从优秀学科带头人中择优评选,每三年一评,共10名。
(2)奖励办法:
学校在相应年度的教师节期间进行隆重表彰,每人奖金不低于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临沂三中名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
1、评选办法:
    (1)依据临沂三中及市区评选办法进行评选,每三年一评,任期三年,教学新秀年龄不超过30周岁。普通话必须达标(语文老师最低二级甲等(87分),其他学科教师二级乙等及以上(80分),教学辅助人员按国家公务员标准达标)。
(2)评选时间与市区评选同步进行,逐级择优推荐。
2、管理及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六)优秀教学奖
1、评选办法:
(1)依据一年来的教学成绩综合评价,每年评选一次,具体办法由年级自行制定。
(2)指标分配:高一、高二为年级人数的1/4(含区教学奖),高三为年级教师总数的1/2(含市区教学奖),其中艺体信息等综合学科,高一高二年级可按相应人数比例单独划拨指标进行评选,评选依据为学生评教及学校常规检评成绩,高三综合学科有教学成绩可依据教学成绩评选,具体指标见附件。
(3)普通话必须达标(语文老师最低二级甲等(87分),其他学科教师二级乙等及以上(80分),教学辅助人员按国家公务员标准达标)。
2、奖励办法:优秀教学奖为单项奖,学校在每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在予以物质奖励的同时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优秀服务奖
1、评选办法:
    教辅职员按政教(含综治办、收发室)、教导、办公室、总务后勤四个组进行评选,指标为教辅人员总数的1/4。每年评选一次。各组指标有虚实之分,例如:假设政教处有职员7人,按比例应分实指标1人,虚指标1人;办公室有职员5人,应分实指标1人,虚指标1人;从两组的虚指标中再推选出实指标1人。
2、奖励办法:优秀服务奖为单项奖,学校在每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在予以物质奖励的同时并颁发荣誉证书。
(八)优秀管理奖
1、评选办法:
从学校领导中按1/4比例评选出优秀管理人员,每年评选一次。
2、奖励办法:优秀管理奖为单项奖,学校在每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在予以物质奖励的同时并颁发荣誉证书。
    (九)优秀教师
1、评选办法:
(1)上一年度考核成绩位于前60%,教学成绩位于年级前1/3,综合上述条件根据指标择优评选,每年评选一次。
(2)不宜量化教学成绩的音体美信等综合学科教师,综合部或年级依据学生评教及学校常规检评成绩按相应比例单独进行评选。
(3)每个年级按年级教师总数的1/6分配指标。
 2、奖励办法:学校在每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在予以物质奖励的同时并颁发荣誉证书。
   (十)优秀班主任
1、评选办法:
优秀班主任评选依据班级常规管理成绩及教学成绩综合评定,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指标为各年级班级总数的1/3。
2、奖励办法:学校在每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在予以物质奖励的同时并颁发荣誉证书。
(十一)优秀教育工作者
1、评选办法:
(1)优秀教育工作者分别从优秀服务奖和优秀管理奖中择优评选,由学校领导评议确定,各按人员总数的1/6进行评选。
2、奖励办法:学校在每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在予以物质奖励的同时并颁发荣誉证书。
(十二)优秀临时员工
1、评选条件:能够做到以校为家,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工作成绩突出,领导师生认可度高。
2、评选办法:先由部门推荐,然后经学校领导评议确定。总体指标为学校临时员工总数的1/7。
3、奖励办法:学校在每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在予以物质奖励的同时并颁发荣誉证书。
说明:凡每年评选一次的荣誉奖励,一年内累计有两个月以上不在岗者,不得参评;三年评选一次的荣誉奖励,三年内累计有一年不在岗者不得参评。
                            
                                 临沂三中
                                 
版权所有:临沂第三中学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育才路98号     电话:(0539)8296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