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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第三中学2018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推荐量化赋分办法
添加时间:2018-10-22 07:16:46         编辑:qlc
    为确保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更加科学、客观、公正,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兰山区2018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量化赋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研究确定了《临沂三中2018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量化赋分办法》,现予以公布。

一、师德赋分

    师德由学校组织教干和学校教职工代表民主评议确定。教职工代表占60%,教干占40%,评议教师的师德表现,满分10分,分1098三个等次打分。有违规违纪现象的一票否决。

二、工作年限赋分 

    教龄每年0.8分,工龄每年0.6分。计算办法从工作之日起,按周年计算。脱产进修时间,不计算为教龄。教龄工龄不能重复加分。

三、学历赋分

    分值为:初中0.3分,高中0.5分,中专0.6分,专科0.9分,本科1.1分,研究生(结业)1.2分,研究生(硕士)1.5分。赋分办法,分值乘获得相应学历的教龄(工龄)。

    四、任职年限赋分

    每年1分。竞聘高级职务的任职年限以任中级职务之日推算;竞聘中级职务的任职年限以任初级职务之日推算。任职年限以聘任通过日期为准,按周年计算。

五、待聘年限赋分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已评未聘人员,竞争待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待聘时间每年2分。赋分办法,分值乘待聘年限。

六、年度考核赋分

优秀等次每年2分,合格等次每年1.8分。以近五年计算,累计不超过10分。

七、荣誉赋分

各级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项。国家级8分,省级7分,市级6分,区级3分,区直学校、镇(街道)级1分。根据《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16]17号)规定,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应与同级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其他各级各类部门单位表彰的荣誉奖项,经学校推荐或备案的,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2分,区级1分。(省远程研修项目办所发的优秀指导教师、信息管理员按市级单项荣誉对待;优秀研修组长、优秀学员按区级单项荣誉对待)

赋分方法为:1、以上所有荣誉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2、以上两种荣誉分别只取最高级别一项计分,累计最高分值不超过10分。 

  八、工作量赋分

工作量以近三年为准(2015.9-2018.7),基础分均为10分。

教学人员工作量计算办法:

1.教学人员实际工作量计算方法为:周授课时数+周备课时数+自习(含早晚自习、课外活动等)辅导时数乘以0.5+周作业批改时数+附加工作量=教师周实际工作量。

2.授课时数以年级或级部每学期开始确定的教师课任课时方案为据。

3.作业批改工作量确定为:未分文理前,每两个班的数学计5节,每两个班的语文英语计4节,每四个班的理化(分班后每两个班)分别计3.5节,每四个班的生政史地(分班后每两个班)分别计3节,分班后文科理化生、理科政史地不计算工作量,音体美信息、通用技术、研究性学习等学科不计算工作量。如有多带班情况参照此比例执行。

4.普通体育教师按时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以外的各项活动,在其实际工作量的基础上,按2/周增加工作量。兼职特体教练员的工作量,在其实际工作量的基础上,按6/周增加工作量。由学校或年级安排的普体训练,其正常训练按5课时/周增加工作量。专职教练员的工作量,由学校给予认定。以上所加工作量包括竞技活动组织、双休日强化训练、早操、课间操跟操等活动。

5.音乐、美术教师如果带普通班不带专业班的,按正常课时数、备课数计算工作量;音乐美术专业辅导教师只带专业班不带普通班的,按正常课时数计算工作量;既带专业班又带普通班级的,两项工作量计算累加。高三艺术专业辅导教师工作量按学年平均计算。

6.请假、学习、进修等超过两周或课程开设造成无课的,扣除相应工作量;不足两周的不扣。为请假教师带课,不足两周的不予增加工作量,超过两周的增加相应工作量。

7.年级管委会成员,按2/周增加工作量。教学人员兼职学校有关部门工作的,适当体现附加工作量。由负责人员提出标准,学校党总支研究认定。

8.各年级各级部根据本部门全体教师工作量情况量化排名,按7/2/1的比例划等计分,分别为20分、19分、17分。

非教学人员工作量计算办法:非教学人员工作量考核办法参照《兰山区2018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量化赋分办法》中第八条之有关规定执行。由教职工代表评议,根据评议结果排出顺序,按7/2/1的比例确定为三等,一等计17分,二等计16分,三等计15分。兼课超过标准课时量2/3或超工作量特别大的,工作量可直接认定为19分。教干兼课的,可适当体现附加工作量

非教学人员最高分不超过本学校教学人员的最高分。

九、出勤赋分

以近三学年为准,每学年5分,三学年全勤15分,分学年计算。每学年请假累计10天以内的不扣分,请事假超出10的天数每天扣0.5分,请病假超出10的天数每天扣0.1分(婚、丧、产假除外)。旷工每小时扣0.5分,学校大型会议旷会每次扣0.3分,查坐班一次不到扣0.3分,缺签一次扣0.2分,迟到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十、学术成果赋分

1.在正式教育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国家级2分,省级1分,市级0.5分。论文字数原则上按省市规定执行。论文质量较高的,中学理科和小学各科教师撰写的论文原则上在1000字以上者可予以认定,中学文科教师撰写的论文原则上在1200字以上者可予以认定。论文必须是在教育期刊或教育报刊正式发表的,增刊、专集、以书代刊的论文集及综合性报刊发表的不予以赋分。

提交论文必须提供知网查询目录、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备案目录。

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的并与所教学科相关的专著,习题集不算,主编3分,副主编2

所有论文专著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有多篇论文或论著者只限两篇(本),可累加计分,最高分值不得超过4分。论文系两人以上者,只取前两位赋分,位次每降一位减1分。

2.任现职以来,获得自然科学奖、发明奖(仅有专利证书者不能视为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除获奖证书外,须提供申报材料、部门公示行文。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54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43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21分;县区级一、二等奖分别为21分。以上获奖只取前三位人员,位次每下降一位递减1分。

    由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教科研项目,在教育教学中已明显见效,其成果又经教科研部门评审认定。省级一、二、三等奖主持人分别为432分,课题组成员第一位递减1分,第二位及以后成员均按再递减1分计分;市级一、二、三等奖主持人分别为321分,课题组成员第一位递减1分,第二位及以后成员均按再递减1分计分;县(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10.5分,课题组成员第一位递减1分,第二位及以后成员均按再递减1分计分。

结题的课题按同级别的三等奖记分。

凡课题获奖、课题成果都必须有结题材料、鉴定证书。凡不属教科研项目的论文,虽获奖证书有教科研成果字样,按相应级别论文对待,不计分。

以上两项科研成果,每项只取最高级别赋分,可以累加,最高分不超过7分。

十一、业务成绩赋分

    1.教学人员教学奖:任现职以来,获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学奖的,省级4分,市级3分,区级2分,区直学校、镇(街道)级1分。该项不同年度的教学奖可以累加,最高分不超过10分。

2.非教学人员业务奖:任现职以来,获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个人业务单项奖,省级4分,市级3分,区级2分,区直学校、镇(街道)级1分。该项不同年度的业务奖可以累加,最高分不超过7分。(纯教学人员此项不计分。因工作需要兼职的,业务奖和本项可累加,最高不超过8分)。

3.专业人才奖项:任现职以来,齐鲁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特殊贡献中青年专家等奖项,省级4分,市级3分,区级2分。教学新秀降一等次计分,市新秀2分,区新秀1分。该项只取最高级别一项计分,不累加。

4.讲课比赛:任现职以来,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3分;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3分,三等2分;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2分,三等1分;区级一等奖2分,二等1分。公开示范课按相应级别的一等奖计分。教学基本功比赛获奖按相应级别的讲课比赛赋分。其他经学校推荐的说课、录像课、课件等奖项降一个级别计分。该项不同年度的可以累加,最高不超过6分。

5.任现职以来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等活动并获辅导奖的,除提交获奖证书外,须提供组织单位下发的竞赛通知。国家级、省级一等奖计2分,省级二三等奖(含优秀奖)计1分;市级一二等奖计1分;区级一二等奖计0.5分。此奖项只取最高级别中的一项,不累加。

6.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的,每学年1.5分,最高分不超过7.5分。

7.任现职以来,担任年级主任、教研组长等管理工作的,每学年1分,最高分不超过5分;担任备课组长等工作的,每学年0.5分,最高不超过2.5分。

8.任现职以来,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能圆满完成岗位职责的并按规定兼课的,每学年1.5分,最高分不超过7.5分。

678三项不重复赋分。

十二、集体荣誉奖项赋分

    1.由各级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综合性集体荣誉奖(规范化学校、年终综合检查先进单位、基础教育先进集体等)。任现职以来,省级:校长6分,分管副校长4分;市级:校长4分,分管副校长3分;区级:校长3分,分管副校长2分。此项只选最高级别的一项计分,不累加计分。

    2.由各级政府或主管部门表彰的单项集体奖,国家级:主持人5分,校长和主要参与人员4分;省级:主持人4分,校长和主要参与人员3分;市级:主持人3分,校长和主要参与人员2分;区级:主持人2分,校长和主要参与人员1分(主持人指主要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主要参与人员指在该项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有关同志)。获得市级政府表彰的教学成果奖按集体荣誉奖项相应级别计分,一等主持人3分,成员2分;二等主持人2分,成员1.5分;三等主持人1.5分,成员1分。区一等主持人2分,成员1.5分;区二等主持人1.5分,成员1分。区三等不计分。不累加计分。

单项集体奖赋分办法:

所有单项集体奖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单项集体奖赋分时,必须有获奖证件;

获多种单项集体奖者,只选最高级别的一项计分,不累加计分。

12两项累计加分。

十三、支教教师、到农村援教教师赋分

    局派支教教师支教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者,计2分;该项分值不同年度的可以累计加分。

    局派到农村学校援教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者,计1分。担任班主任的计1.5分,此项分值不同年度的可以累加。

十四、继续教育赋分

根据上级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取得学分,达到聘任职务规定学分的计3分。

十五、招生赋分

任现职以来,为学校招生做出突出贡献,被评为学校招生先进个人的,赋分1分,此项赋分不同年度不累加。

十六、任现职期间有在外单位工作经历者,其在任现职期间的外单位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任职年限,必须由原单位提供具有说服力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证。

十七、以上赋分项目中涉及有“明文规定的赋分规定”按文件规定执行。

十八、本《赋分办法》仅适用于本次职称评聘推荐工作。

                      

                                      临沂第三中学        

                        2018年10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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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更加科学、客观、公正,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兰山区2018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量化赋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研究确定了《临沂三中2018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量化赋分办法》,现予以公布。

一、师德赋分

    师德由学校组织教干和学校教职工代表民主评议确定。教职工代表占60%,教干占40%,评议教师的师德表现,满分10分,分1098三个等次打分。有违规违纪现象的一票否决。

二、工作年限赋分 

    教龄每年0.8分,工龄每年0.6分。计算办法从工作之日起,按周年计算。脱产进修时间,不计算为教龄。教龄工龄不能重复加分。

三、学历赋分

    分值为:初中0.3分,高中0.5分,中专0.6分,专科0.9分,本科1.1分,研究生(结业)1.2分,研究生(硕士)1.5分。赋分办法,分值乘获得相应学历的教龄(工龄)。

    四、任职年限赋分

    每年1分。竞聘高级职务的任职年限以任中级职务之日推算;竞聘中级职务的任职年限以任初级职务之日推算。任职年限以聘任通过日期为准,按周年计算。

五、待聘年限赋分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已评未聘人员,竞争待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待聘时间每年2分。赋分办法,分值乘待聘年限。

六、年度考核赋分

优秀等次每年2分,合格等次每年1.8分。以近五年计算,累计不超过10分。

七、荣誉赋分

各级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项。国家级8分,省级7分,市级6分,区级3分,区直学校、镇(街道)级1分。根据《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16]17号)规定,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应与同级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其他各级各类部门单位表彰的荣誉奖项,经学校推荐或备案的,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2分,区级1分。(省远程研修项目办所发的优秀指导教师、信息管理员按市级单项荣誉对待;优秀研修组长、优秀学员按区级单项荣誉对待)

赋分方法为:1、以上所有荣誉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2、以上两种荣誉分别只取最高级别一项计分,累计最高分值不超过10分。 

  八、工作量赋分

工作量以近三年为准(2015.9-2018.7),基础分均为10分。

教学人员工作量计算办法:

1.教学人员实际工作量计算方法为:周授课时数+周备课时数+自习(含早晚自习、课外活动等)辅导时数乘以0.5+周作业批改时数+附加工作量=教师周实际工作量。

2.授课时数以年级或级部每学期开始确定的教师课任课时方案为据。

3.作业批改工作量确定为:未分文理前,每两个班的数学计5节,每两个班的语文英语计4节,每四个班的理化(分班后每两个班)分别计3.5节,每四个班的生政史地(分班后每两个班)分别计3节,分班后文科理化生、理科政史地不计算工作量,音体美信息、通用技术、研究性学习等学科不计算工作量。如有多带班情况参照此比例执行。

4.普通体育教师按时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以外的各项活动,在其实际工作量的基础上,按2/周增加工作量。兼职特体教练员的工作量,在其实际工作量的基础上,按6/周增加工作量。由学校或年级安排的普体训练,其正常训练按5课时/周增加工作量。专职教练员的工作量,由学校给予认定。以上所加工作量包括竞技活动组织、双休日强化训练、早操、课间操跟操等活动。

5.音乐、美术教师如果带普通班不带专业班的,按正常课时数、备课数计算工作量;音乐美术专业辅导教师只带专业班不带普通班的,按正常课时数计算工作量;既带专业班又带普通班级的,两项工作量计算累加。高三艺术专业辅导教师工作量按学年平均计算。

6.请假、学习、进修等超过两周或课程开设造成无课的,扣除相应工作量;不足两周的不扣。为请假教师带课,不足两周的不予增加工作量,超过两周的增加相应工作量。

7.年级管委会成员,按2/周增加工作量。教学人员兼职学校有关部门工作的,适当体现附加工作量。由负责人员提出标准,学校党总支研究认定。

8.各年级各级部根据本部门全体教师工作量情况量化排名,按7/2/1的比例划等计分,分别为20分、19分、17分。

非教学人员工作量计算办法:非教学人员工作量考核办法参照《兰山区2018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量化赋分办法》中第八条之有关规定执行。由教职工代表评议,根据评议结果排出顺序,按7/2/1的比例确定为三等,一等计17分,二等计16分,三等计15分。兼课超过标准课时量2/3或超工作量特别大的,工作量可直接认定为19分。教干兼课的,可适当体现附加工作量

非教学人员最高分不超过本学校教学人员的最高分。

九、出勤赋分

以近三学年为准,每学年5分,三学年全勤15分,分学年计算。每学年请假累计10天以内的不扣分,请事假超出10的天数每天扣0.5分,请病假超出10的天数每天扣0.1分(婚、丧、产假除外)。旷工每小时扣0.5分,学校大型会议旷会每次扣0.3分,查坐班一次不到扣0.3分,缺签一次扣0.2分,迟到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十、学术成果赋分

1.在正式教育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国家级2分,省级1分,市级0.5分。论文字数原则上按省市规定执行。论文质量较高的,中学理科和小学各科教师撰写的论文原则上在1000字以上者可予以认定,中学文科教师撰写的论文原则上在1200字以上者可予以认定。论文必须是在教育期刊或教育报刊正式发表的,增刊、专集、以书代刊的论文集及综合性报刊发表的不予以赋分。

提交论文必须提供知网查询目录、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备案目录。

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的并与所教学科相关的专著,习题集不算,主编3分,副主编2

所有论文专著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有多篇论文或论著者只限两篇(本),可累加计分,最高分值不得超过4分。论文系两人以上者,只取前两位赋分,位次每降一位减1分。

2.任现职以来,获得自然科学奖、发明奖(仅有专利证书者不能视为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除获奖证书外,须提供申报材料、部门公示行文。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54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43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21分;县区级一、二等奖分别为21分。以上获奖只取前三位人员,位次每下降一位递减1分。

    由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教科研项目,在教育教学中已明显见效,其成果又经教科研部门评审认定。省级一、二、三等奖主持人分别为432分,课题组成员第一位递减1分,第二位及以后成员均按再递减1分计分;市级一、二、三等奖主持人分别为321分,课题组成员第一位递减1分,第二位及以后成员均按再递减1分计分;县(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10.5分,课题组成员第一位递减1分,第二位及以后成员均按再递减1分计分。

结题的课题按同级别的三等奖记分。

凡课题获奖、课题成果都必须有结题材料、鉴定证书。凡不属教科研项目的论文,虽获奖证书有教科研成果字样,按相应级别论文对待,不计分。

以上两项科研成果,每项只取最高级别赋分,可以累加,最高分不超过7分。

十一、业务成绩赋分

    1.教学人员教学奖:任现职以来,获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学奖的,省级4分,市级3分,区级2分,区直学校、镇(街道)级1分。该项不同年度的教学奖可以累加,最高分不超过10分。

2.非教学人员业务奖:任现职以来,获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个人业务单项奖,省级4分,市级3分,区级2分,区直学校、镇(街道)级1分。该项不同年度的业务奖可以累加,最高分不超过7分。(纯教学人员此项不计分。因工作需要兼职的,业务奖和本项可累加,最高不超过8分)。

3.专业人才奖项:任现职以来,齐鲁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特殊贡献中青年专家等奖项,省级4分,市级3分,区级2分。教学新秀降一等次计分,市新秀2分,区新秀1分。该项只取最高级别一项计分,不累加。

4.讲课比赛:任现职以来,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3分;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3分,三等2分;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2分,三等1分;区级一等奖2分,二等1分。公开示范课按相应级别的一等奖计分。教学基本功比赛获奖按相应级别的讲课比赛赋分。其他经学校推荐的说课、录像课、课件等奖项降一个级别计分。该项不同年度的可以累加,最高不超过6分。

5.任现职以来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等活动并获辅导奖的,除提交获奖证书外,须提供组织单位下发的竞赛通知。国家级、省级一等奖计2分,省级二三等奖(含优秀奖)计1分;市级一二等奖计1分;区级一二等奖计0.5分。此奖项只取最高级别中的一项,不累加。

6.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的,每学年1.5分,最高分不超过7.5分。

7.任现职以来,担任年级主任、教研组长等管理工作的,每学年1分,最高分不超过5分;担任备课组长等工作的,每学年0.5分,最高不超过2.5分。

8.任现职以来,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能圆满完成岗位职责的并按规定兼课的,每学年1.5分,最高分不超过7.5分。

678三项不重复赋分。

十二、集体荣誉奖项赋分

    1.由各级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综合性集体荣誉奖(规范化学校、年终综合检查先进单位、基础教育先进集体等)。任现职以来,省级:校长6分,分管副校长4分;市级:校长4分,分管副校长3分;区级:校长3分,分管副校长2分。此项只选最高级别的一项计分,不累加计分。

    2.由各级政府或主管部门表彰的单项集体奖,国家级:主持人5分,校长和主要参与人员4分;省级:主持人4分,校长和主要参与人员3分;市级:主持人3分,校长和主要参与人员2分;区级:主持人2分,校长和主要参与人员1分(主持人指主要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主要参与人员指在该项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有关同志)。获得市级政府表彰的教学成果奖按集体荣誉奖项相应级别计分,一等主持人3分,成员2分;二等主持人2分,成员1.5分;三等主持人1.5分,成员1分。区一等主持人2分,成员1.5分;区二等主持人1.5分,成员1分。区三等不计分。不累加计分。

单项集体奖赋分办法:

所有单项集体奖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单项集体奖赋分时,必须有获奖证件;

获多种单项集体奖者,只选最高级别的一项计分,不累加计分。

12两项累计加分。

十三、支教教师、到农村援教教师赋分

    局派支教教师支教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者,计2分;该项分值不同年度的可以累计加分。

    局派到农村学校援教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者,计1分。担任班主任的计1.5分,此项分值不同年度的可以累加。

十四、继续教育赋分

根据上级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取得学分,达到聘任职务规定学分的计3分。

十五、招生赋分

任现职以来,为学校招生做出突出贡献,被评为学校招生先进个人的,赋分1分,此项赋分不同年度不累加。

十六、任现职期间有在外单位工作经历者,其在任现职期间的外单位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任职年限,必须由原单位提供具有说服力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证。

十七、以上赋分项目中涉及有“明文规定的赋分规定”按文件规定执行。

十八、本《赋分办法》仅适用于本次职称评聘推荐工作。

                      

                                      临沂第三中学        

                        2018年10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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