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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三中新课改学分认定实施办法
添加时间:2014-11-20 15:54:22         编辑:杜传强         来源:教务处
临沂三中新课改学分认定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制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学分,学分由学校认定。依据《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
主  任:校长
副主任:政教、教学分管副校长
成  员:分管政教、教学的中层领导、年级正副主任、教研室主任
二、学分认定小组
学分认定委员会下设语文、外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艺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小组,学分认定小组由学科分管领导任组长,年级正副主任为副组长,学科教研室主任或教研组长、各备课组长、同学科部分骨干教师任成员。
三、学分认定步骤
1、学生向任课教师提出申请
每个模块学习结束后,由学生按照学校要求向任课教师提出学分认定的申请。
2、任课教师提出认定意见
任课教师根据学分认定考试或考核成绩、学生的修习时间和学习过程表现,提出认定意见,填写学生学分认定申报表并上报学校学分认定小组。
3、学分认定委员会审定赋分
学分认定委员会下设的学分认定小组对任课教师提出的认定意见和学生相关资料进行复核,报学分认定委员会审批,学分认定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确定审批结果,认定委员会主任签署认定意见。对于没有通过学段考试的学生,可以补考或重考,通过后方可认定学分。
  四、高中课程结构的设置说明
  1、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
  2、每学期分两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一周复习考试。每个模块36学时,一般按每周4学时安排,可在一个学段内完成。
  3、学习领域各学科必修学分,语文10学分,外语10学分,数学10学分,思想政治8学分,历史6学分,地理6学分,物理6学分,化学6学分,生物6学分,技术8学分(信息技术合通用技术各4学分),艺术6学分,体育与健康11学分,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
  4、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2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相当于1学分),学分由学校认定。
  5、研究性学习活动是每一个学生的必修课程,三年共记15学分。此外,每年必须参加1周的社会实践活动,获得2学分。三年中学生必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获得2学分。
  6、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学生每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的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获得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在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
  五、模块学习学分认定办法
由学校依据课程标准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试题难度适中,既能让达到该模块基本要求的学生考试合格,又能让该模块学习优秀的学生考出水平。
  1、模块学习等级评定
  (1)等次: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为合格,0-59分为不合格。
  (2)模块学习得分60分(含60分)以上者可获得学分2分,60分以下不能获得学分,但可根据安排参加补考,合格者可获得2学分。
2、学分记录:根据教学进度,每一模块学习结束并通过省或市或区组织的统一考试,年级将及时安排进行学分统计,并存入学生成长档案。
六、 有关说明
1、对于因学段考试成绩不佳未能通过学分认定的学生可以申请补考或重考,补考在两周内进行,重考在以后学段进行。
2、对于学科竞赛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以申请自修,批准自修的学生必须参加模块结业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者可认定学分。
综合社会实践类课程的学分认定办法另行制定
3、综合社会实践类课程的学分认定办法另行制定。
   七、认定制度建设
(一)建立公示制度。
1、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确定学生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并把认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进行公示,通过学生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长做出明确说明,征得家长和社会的理解与支持。
2、学分认定委员会的组成办法及组成人员名单,学校要进行公示,以便学生、家长以及社会进行监督。
3、结果认定后,学校应把予以认定的学生学分通知学生并进行公示。申请学分不予认定的学生应及时通知本人和家长,并说明理由。
公布认定结果要充分考虑并消除对部分学生可能造成的消极影响,及时召开学生家长会或家长座谈会,沟通信息,化解矛盾,保持稳定。
(二)建立举报和申诉制度。
1、学校认定委员会中确定专人负责举报和申诉的处理工作。
2、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认定过程中可能影响认定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认定结果存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一周内,首先向学校认定委员会举报或申诉。学校认定委员会对反映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及时解决,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无问题的要耐心解释。
(三)建立诚信制度。
1、学校认定委员会要与所有认定委员会组成人员、认定小组组成人员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记录档案。
2、学校要对教师进行诚信教育。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公正评价学生。
3、学校要对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要求做到文明诚信应试,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家长要帮助学校与学生做好学分认定工作,不影响学校的认定工作。
4、学校认定委员会要把学生的学分认定工作作为教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建立评定质量监控与完善机制。
1、在认定工作中,学校认定委员会要对认定质量监控,充分了解有关信息,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2、学校认定委员会对各学科学分认定小组的认定工作进行抽查,对认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有重大问题要重新组织认定,对弄虚作假的情况则要在诚信记录中记载。
3、构建完善的监督体制、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严重影响认定工作的违纪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临沂三中
2006年10月






临沂三中高中综合实践课程学分配置与认定方案
——山东省临沂第三中学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由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活动、社区服务构成。基于学校现状,综合实践课程的学分以学年学分制为主。

一、研究性学习的学分配置与学分认定

1. 学分配置
    研究性学习以课题研究的形式进行,高中三年共进行5个课题的研究,每个课题3个学分,共计15个学分,为研究性学习的必修学分。
2.学分认定:
    一个课题若有完整的研究程序(研究课题方案;研究过程记载;研究成果),且研究时间不少于54个课时,即可得3学分。
    学分认定依据:学生需有研究记载册(记录研究过程,即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内容、指导教师等),附有课题方案和研究成果报告、学生自评结论、小组互评结论、指导教师评语等,由学校年级组长、教务处主任签字后才能认定相应的学分。
研究性学习的学分认定后,由年级组统一报教务处备案。

二、社会实践学分配置与学分认定

1. 学分配置
    社会实践学分设置必修学分与选修学分。
    社会实践每年总数不得少于一周,三年不得少于三周,三年内共计6个学分为必修学分。
    除必修学分内容的实践活动外,三年内其它实践活动不少于三周,计2个学分为选修学分。
2.社会实践学分认定
    社会实践基本学分6个学分,选修学分为2 个学分。
    军训、学工学农——军训、学工学农是学校定期的德育内容,一般各为一周时间,按要求完成军训和学工学农任务者即可得2个学分。
    学分认定依据:考勤制度、过程记载;个人小结;一定的标志性摄影材料;相应辅导员签名;班主任签名。
    补修制度:因故不能参加者,于次年补修。达到相应要求,则给予相应学分。无故不能参加而又不补修者,则不能得相应学分。
    校内传统活动、班级值周活动、校内劳动——三年内活动累计不少于一周时间即得2个学分,按学年统计。
    学分认定依据:有关奖励证书;政教处行事安排表;查阅相应记载册;值周指导教师签名。
    社团活动、校内兼职、社会调查、其它活动——累计工作日不少于1周得2学分,按学年统计。

学分认定依据:
    社团活动——学校颁发的社团称号复印件及社员名册,活动记载册,小组互评表,相应的成果报告或获奖证书,个人小结,指导教师签名。
    校内兼职——学校的聘任书,活动记载册,述职报告,政教处主任或团委书记签名。
    社会调查——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调查计划书,调查素材(调查量表;谈话记录;标志性摄影材料等),调查报告,二位资深教师签名。
    注:研究性学习过程中的社会调查活动不能作为此处的社会调查。
    其它活动——参照社会调查学分认定依据。

三、社区服务学分配置与学分认定。

1. 社区服务学分配置
    社区服务可利用课余时间分散进行,由教师组织或学生自行安排,三年内的服务总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即得2个学分。社区服务不设置选修学分。
    社区服务一般有:社区义工;青年志愿者活动;帮贫助困活动、公益活动等。
2. 社区服务学分的认定
    社区义工、青年志愿者、帮贫助困、公益活动等三年内累计不少于10个工作日即得2个学分。
学分认定依据:
    社区义工——可以是学校组织,也可以自行组织。小组成员不少于3 人。社区服务记载册(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内容、小组成员互评、自我小结等),被服务对象签名,家长签名,实绩展示(文本与图片),二位资深教师签名,综合实践课程领导小组盖章。配以社区活动申报制度、公示制度、举报制度、成果展示制度、抽查与回访制度等。
    青年志愿者——学生自行组织或团委有计划组织,每小组人数不得少于3人。需有青年志愿者活动记载册,被服务对象或服务单位负责人签名,家长签名,阶段性总结,团委书记或政教主任签名。
    帮贫助困——学生自行组织,每小组人数不得少于3人。学分认定依据同青年志愿者学分认定依据。
    公益活动——学生自行组织,每小组人数不得少于3人。学分认定依据同青年志愿者学分认定依据。
    以上活动均以学年统计,三年内累计。
    综合实践活动主要是关注学生的整体和谐发展,重在学生的主动参与和体验,所以综合实践活动学分的认定以是否参与为依据,没有参与或时间不足者不予学分。基本学分的认定主要以学生的参与度与参与时间来确认。
临沂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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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三中新课改学分认定实施办法
添加时间:2014-11-20 15:54:22         编辑:杜传强         来源:教务处
临沂三中新课改学分认定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制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学分,学分由学校认定。依据《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
主  任:校长
副主任:政教、教学分管副校长
成  员:分管政教、教学的中层领导、年级正副主任、教研室主任
二、学分认定小组
学分认定委员会下设语文、外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艺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小组,学分认定小组由学科分管领导任组长,年级正副主任为副组长,学科教研室主任或教研组长、各备课组长、同学科部分骨干教师任成员。
三、学分认定步骤
1、学生向任课教师提出申请
每个模块学习结束后,由学生按照学校要求向任课教师提出学分认定的申请。
2、任课教师提出认定意见
任课教师根据学分认定考试或考核成绩、学生的修习时间和学习过程表现,提出认定意见,填写学生学分认定申报表并上报学校学分认定小组。
3、学分认定委员会审定赋分
学分认定委员会下设的学分认定小组对任课教师提出的认定意见和学生相关资料进行复核,报学分认定委员会审批,学分认定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确定审批结果,认定委员会主任签署认定意见。对于没有通过学段考试的学生,可以补考或重考,通过后方可认定学分。
  四、高中课程结构的设置说明
  1、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
  2、每学期分两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一周复习考试。每个模块36学时,一般按每周4学时安排,可在一个学段内完成。
  3、学习领域各学科必修学分,语文10学分,外语10学分,数学10学分,思想政治8学分,历史6学分,地理6学分,物理6学分,化学6学分,生物6学分,技术8学分(信息技术合通用技术各4学分),艺术6学分,体育与健康11学分,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
  4、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2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相当于1学分),学分由学校认定。
  5、研究性学习活动是每一个学生的必修课程,三年共记15学分。此外,每年必须参加1周的社会实践活动,获得2学分。三年中学生必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获得2学分。
  6、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学生每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的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获得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在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
  五、模块学习学分认定办法
由学校依据课程标准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试题难度适中,既能让达到该模块基本要求的学生考试合格,又能让该模块学习优秀的学生考出水平。
  1、模块学习等级评定
  (1)等次: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为合格,0-59分为不合格。
  (2)模块学习得分60分(含60分)以上者可获得学分2分,60分以下不能获得学分,但可根据安排参加补考,合格者可获得2学分。
2、学分记录:根据教学进度,每一模块学习结束并通过省或市或区组织的统一考试,年级将及时安排进行学分统计,并存入学生成长档案。
六、 有关说明
1、对于因学段考试成绩不佳未能通过学分认定的学生可以申请补考或重考,补考在两周内进行,重考在以后学段进行。
2、对于学科竞赛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以申请自修,批准自修的学生必须参加模块结业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者可认定学分。
综合社会实践类课程的学分认定办法另行制定
3、综合社会实践类课程的学分认定办法另行制定。
   七、认定制度建设
(一)建立公示制度。
1、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确定学生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并把认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进行公示,通过学生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长做出明确说明,征得家长和社会的理解与支持。
2、学分认定委员会的组成办法及组成人员名单,学校要进行公示,以便学生、家长以及社会进行监督。
3、结果认定后,学校应把予以认定的学生学分通知学生并进行公示。申请学分不予认定的学生应及时通知本人和家长,并说明理由。
公布认定结果要充分考虑并消除对部分学生可能造成的消极影响,及时召开学生家长会或家长座谈会,沟通信息,化解矛盾,保持稳定。
(二)建立举报和申诉制度。
1、学校认定委员会中确定专人负责举报和申诉的处理工作。
2、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认定过程中可能影响认定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认定结果存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一周内,首先向学校认定委员会举报或申诉。学校认定委员会对反映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及时解决,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无问题的要耐心解释。
(三)建立诚信制度。
1、学校认定委员会要与所有认定委员会组成人员、认定小组组成人员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记录档案。
2、学校要对教师进行诚信教育。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公正评价学生。
3、学校要对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要求做到文明诚信应试,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家长要帮助学校与学生做好学分认定工作,不影响学校的认定工作。
4、学校认定委员会要把学生的学分认定工作作为教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建立评定质量监控与完善机制。
1、在认定工作中,学校认定委员会要对认定质量监控,充分了解有关信息,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2、学校认定委员会对各学科学分认定小组的认定工作进行抽查,对认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有重大问题要重新组织认定,对弄虚作假的情况则要在诚信记录中记载。
3、构建完善的监督体制、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严重影响认定工作的违纪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临沂三中
2006年10月






临沂三中高中综合实践课程学分配置与认定方案
——山东省临沂第三中学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由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活动、社区服务构成。基于学校现状,综合实践课程的学分以学年学分制为主。

一、研究性学习的学分配置与学分认定

1. 学分配置
    研究性学习以课题研究的形式进行,高中三年共进行5个课题的研究,每个课题3个学分,共计15个学分,为研究性学习的必修学分。
2.学分认定:
    一个课题若有完整的研究程序(研究课题方案;研究过程记载;研究成果),且研究时间不少于54个课时,即可得3学分。
    学分认定依据:学生需有研究记载册(记录研究过程,即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内容、指导教师等),附有课题方案和研究成果报告、学生自评结论、小组互评结论、指导教师评语等,由学校年级组长、教务处主任签字后才能认定相应的学分。
研究性学习的学分认定后,由年级组统一报教务处备案。

二、社会实践学分配置与学分认定

1. 学分配置
    社会实践学分设置必修学分与选修学分。
    社会实践每年总数不得少于一周,三年不得少于三周,三年内共计6个学分为必修学分。
    除必修学分内容的实践活动外,三年内其它实践活动不少于三周,计2个学分为选修学分。
2.社会实践学分认定
    社会实践基本学分6个学分,选修学分为2 个学分。
    军训、学工学农——军训、学工学农是学校定期的德育内容,一般各为一周时间,按要求完成军训和学工学农任务者即可得2个学分。
    学分认定依据:考勤制度、过程记载;个人小结;一定的标志性摄影材料;相应辅导员签名;班主任签名。
    补修制度:因故不能参加者,于次年补修。达到相应要求,则给予相应学分。无故不能参加而又不补修者,则不能得相应学分。
    校内传统活动、班级值周活动、校内劳动——三年内活动累计不少于一周时间即得2个学分,按学年统计。
    学分认定依据:有关奖励证书;政教处行事安排表;查阅相应记载册;值周指导教师签名。
    社团活动、校内兼职、社会调查、其它活动——累计工作日不少于1周得2学分,按学年统计。

学分认定依据:
    社团活动——学校颁发的社团称号复印件及社员名册,活动记载册,小组互评表,相应的成果报告或获奖证书,个人小结,指导教师签名。
    校内兼职——学校的聘任书,活动记载册,述职报告,政教处主任或团委书记签名。
    社会调查——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调查计划书,调查素材(调查量表;谈话记录;标志性摄影材料等),调查报告,二位资深教师签名。
    注:研究性学习过程中的社会调查活动不能作为此处的社会调查。
    其它活动——参照社会调查学分认定依据。

三、社区服务学分配置与学分认定。

1. 社区服务学分配置
    社区服务可利用课余时间分散进行,由教师组织或学生自行安排,三年内的服务总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即得2个学分。社区服务不设置选修学分。
    社区服务一般有:社区义工;青年志愿者活动;帮贫助困活动、公益活动等。
2. 社区服务学分的认定
    社区义工、青年志愿者、帮贫助困、公益活动等三年内累计不少于10个工作日即得2个学分。
学分认定依据:
    社区义工——可以是学校组织,也可以自行组织。小组成员不少于3 人。社区服务记载册(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内容、小组成员互评、自我小结等),被服务对象签名,家长签名,实绩展示(文本与图片),二位资深教师签名,综合实践课程领导小组盖章。配以社区活动申报制度、公示制度、举报制度、成果展示制度、抽查与回访制度等。
    青年志愿者——学生自行组织或团委有计划组织,每小组人数不得少于3人。需有青年志愿者活动记载册,被服务对象或服务单位负责人签名,家长签名,阶段性总结,团委书记或政教主任签名。
    帮贫助困——学生自行组织,每小组人数不得少于3人。学分认定依据同青年志愿者学分认定依据。
    公益活动——学生自行组织,每小组人数不得少于3人。学分认定依据同青年志愿者学分认定依据。
    以上活动均以学年统计,三年内累计。
    综合实践活动主要是关注学生的整体和谐发展,重在学生的主动参与和体验,所以综合实践活动学分的认定以是否参与为依据,没有参与或时间不足者不予学分。基本学分的认定主要以学生的参与度与参与时间来确认。
临沂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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